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举措发布
发布时间:2023-10-13 15:22:04 人气:244
突出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提升经营主体感受
近日,省创建一流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《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重点举措》,其中,重点指标领域提升举措66条,优化涉企服务举措48条,突出对标一流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提升经营主体感受,进一步改善安徽营商环境。
此次印发的重点举措聚焦重点指标领域提升,突出等高对标一流。系统对标学习沪苏浙及北京亦庄等地优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做法,注重在法治框架内提出具有对标先进性、可量化可操作的政策措施干货,作出因地制宜符合我省实际的探索。如深化工程建设项目集成服务改革、“综合查一次”改革等,推进流程再造、制度优化、服务提升。学习借鉴上海等地“AI+政务服务”能力建设,推进纳税人领用数字化电子发票自动赋额试点;优化政务服务系统功能,拓展“AI+政务服务”智能化应用场景。同时,利用好长三角一体化战略优势,深度参与长三角区域行政许可事项同源、统一规范,强化长三角监管执法、政务服务等领域合作共建。
聚焦经营主体感受,提高涉企服务效能。我省将经营主体对要素、法治、政务、创新等方面的期盼作为改革和优化的主攻方向,针对营商环境建设存在的问题,进一步明确提升举措。如优化“融小易”金融咨询服务;搭建线上“首贷服务中心”;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进一步降低担保费率。完善法律服务体系,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,推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,从源头上帮助企业提升合规水平。实施“皖事通”“皖企通”“皖政通”三端能力提升工程,推动更多惠企利民服务掌上办理。推动企业高端人才到高校担任“产业教授”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到企业担任“科技副总”等。
据了解,全省各地将在10月底前把相关举措转化形成为企业办实事服务清单,通过政府网、政务服务网以及相应手机App、公众号等渠道及时发布。改革举措原则上11月底前落实到位。
来源:安徽日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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